交易所设立批文许可归什么部门审批?设立交易所牌照行业怎么规定的?
发布:2020-12-25 11:29,更新:2010-01-01 00:00
交易场所,是指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交易以及其他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包括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如“交易中心”等),但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除外。其中,权益类交易包括产权、股权、债权、林权、矿权、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品权益及金融资产权益等交易;大宗商品交易指以商品现货为主要标的,具有公开性、经常性特点,同时附带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功能的交易,可包含非标准化的远期合约、互换合约、期权合约等场外衍生品交易;其他交易特指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交易。
经国务院和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交易场所,其监督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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